香港樓宇的面積平均較細小, 能提供獨立工人房的並不普遍, 但僱主應給予傭工合適及有合理私穏的住宿地方。不適當住宿安排的例子有: 傭工須要睡於攞放在走廊而沒有私人空間的臨時床舖和與異性成人/青少年同住一房間。
聘請外傭時, 僱主須支付申請所需的費用及一些經常性開支; 申請費用主要是中介費, 約HK$6000至HK$19000不等, 另外須要給予外傭最直接的來回機票費及全面保險; 而經常性開支, 如: 每月工資、 膳食及醫療費(一般門診: 例如 傷風感冒…等)。
根據入境處的服務承諾,有關外籍家庭傭工的申請,90%可在收齊必需的文件後,在6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海外傭工申請階段 (已有護照及文件流程)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第七步
第八步
第九步
第十步
完成申請期約: 8至12個星期左右
僱主希望能申請順利的話, 須注意以下要點:
首次申請時, 僱主可以從所需時間而選擇聘請海外或在港之外傭, 另一方面, 選擇國籍時, 也可以從家人的幫助而決定以中文或英文為主的外傭. 不過重點是, 外傭只能減輕家務負擔, 不能全倚賴傭工身上。
申請多一名外傭時, 僱主須清楚列明另一名外傭分工情況、住宿安排及假期分配, 否則, 會令外傭產生誤會, 而相繼辭職。
男性傭工多數主要工作為打理花園, 駕駛職責及照顧男性老人家, 須要較大的力氣工作, 而聘請男性傭工需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獲得批准到港工作.
想從海外輸入傭工, 僱主不可能自行申請到港, 必須由合資格的中介公司代為申請。完約或部份合資格在港轉約的傭工, 原則性, 僱主可以自行提交申請, 但文件處理複雜及日後調解事宜全由僱主自行負責, 往往出現勞資糾紛的情況, 故我們建議由合資格的中介公司代為處理。
傭工約滿後, 普遍會為僱主繼續留任工作, 只有一少部份會轉換僱主, 主因傭工因工作環境問題才會想轉換新工作環境, 一般印尼傭工大約在半年前開始尋找新僱主, 而另一方面, 僱主也要在4至5個月前, 詢問傭工是否會繼續留任, 否則, 應以完成合約前的5個月開始尋找新的傭工取替, 避免真空期的出現。
聘請外傭會出現很多不同的問題及困難, 本以為選定人選及已經開始文件處理後, 就可以安心等待外傭來港或到職, 但人的變數實在太多, 外傭一天未踏入家門, 也有不同的答案。海外申請傭工, 體檢是很重要的, 因到職後, 傭工所有醫療費用全由僱主負責, 故此中介重要性就要為外傭進行體檢, 若出現高血壓、糖尿病或懷孕的情況, 建議先徵詢醫生意見, 再作決定。
另一方面, 有些傭工曾來港工作, 但他/她們未有如實告知曾來工作, 令僱主以為傭工是首次來港工作, 這個情況下, 僱主須考慮傭工的可靠性及忠實程度, 而決定是否繼續申請其工作簽證。
僱傭中心的業務屬於協助他人找尋工作或向僱主提供員工,不論所經介紹的人士是在香港或在香港以外地區工作,都須申領職業介紹所牌照,及遵守《僱傭條例》第十二部及《職業介紹所規例》的規定。
由業內人士估計, 在2021年至今, 已申領職業介紹所牌照大約估計多達1400間左右, 而當中持有領事館認可牌照, 如菲律賓、印尼, 估計大約300-400間左右; 在僱傭行業中常常聽到「細牌」及「大牌」的疑問, 就是只持有勞工處發出牌照的職業介紹所, 俗稱為「細牌」; 及其持有勞工處牌照以外, 領事館認可牌照的話, 俗稱為「大牌」。
外傭中介公司的角色就是為準備僱主介紹有意來港工作的申請人,促進雙方背景了解,並為建立僱傭關係安排簽署「標準僱傭合約」。就此,外傭中介公司會為僱主及外傭辦理入境處及有關外傭輸出國駐港領事館所需的手續。另外,外傭中介公司會協調其海外合作夥伴(下稱「海外中介」)安排外傭接受身體檢查及職前培訓。
在揀選外傭時, 僱主當然希望找到一間穏妥的僱傭中心, 而一般有質量的僱傭中心是可登入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查詢, 而且有充足的外傭申請者、能提供專業意見、熟識相關勞工法例及規例, 能直接提交合約至領事館以及與海外中介直接聯繫, 這才能對僱主有一定的保障。原則上, 持有兩地牌照的中介公司, 經營成本比較高,每年須要領事館續牌及繳付相關會費, 亦為外傭提供在港的住宿; 以下是查詢各國領事館相關資料:
第一步: 勞工處介紹所專題網站
https://www.eaa.labour.gov.hk/tc/search.php
https://www.eaa.labour.gov.hk/tc/links.html
第二步: 各國領事館牌照查詢 :
若果僱傭中心在兩個地方都持有牌照,那麼就證明他們是正規的外傭僱傭公司了,可以放心聯繫他們聘請外傭。
香港樓宇的面積平均較細小, 能提供獨立工人房的並不普遍, 但僱主應給予傭工合適及有合理私穏的住宿地方。不適當住宿安排的例子有: 傭工須要睡於攞放在走廊而沒有私人空間的臨時床舖和與異性成人/青少年同住一房間。
聘請外傭時, 僱主須支付申請所需的費用及一些經常性開支; 申請費用主要是中介費, 約HK$6000至HK$19000不等, 另外須要給予外傭最直接的來回機票費及全面保險; 而經常性開支, 如: 每月工資、 膳食及醫療費(一般門診: 例如 傷風感冒…等)。
根據入境處的服務承諾,有關外籍家庭傭工的申請,90%可在收齊必需的文件後,在6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海外傭工申請階段 (已有護照及文件流程)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第七步
第八步
第九步
第十步
完成申請期約: 8至12個星期左右
僱主希望能申請順利的話, 須注意以下要點:
首次申請時, 僱主可以從所需時間而選擇聘請海外或在港之外傭, 另一方面, 選擇國籍時, 也可以從家人的幫助而決定以中文或英文為主的外傭. 不過重點是, 外傭只能減輕家務負擔, 不能全倚賴傭工身上。
申請多一名外傭時, 僱主須清楚列明另一名外傭分工情況、住宿安排及假期分配, 否則, 會令外傭產生誤會, 而相繼辭職。
男性傭工多數主要工作為打理花園, 駕駛職責及照顧男性老人家, 須要較大的力氣工作, 而聘請男性傭工需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獲得批准到港工作.
想從海外輸入傭工, 僱主不可能自行申請到港, 必須由合資格的中介公司代為申請。完約或部份合資格在港轉約的傭工, 原則性, 僱主可以自行提交申請, 但文件處理複雜及日後調解事宜全由僱主自行負責, 往往出現勞資糾紛的情況, 故我們建議由合資格的中介公司代為處理。
傭工約滿後, 普遍會為僱主繼續留任工作, 只有一少部份會轉換僱主, 主因傭工因工作環境問題才會想轉換新工作環境, 一般印尼傭工大約在半年前開始尋找新僱主, 而另一方面, 僱主也要在4至5個月前, 詢問傭工是否會繼續留任, 否則, 應以完成合約前的5個月開始尋找新的傭工取替, 避免真空期的出現。
聘請外傭會出現很多不同的問題及困難, 本以為選定人選及已經開始文件處理後, 就可以安心等待外傭來港或到職, 但人的變數實在太多, 外傭一天未踏入家門, 也有不同的答案。海外申請傭工, 體檢是很重要的, 因到職後, 傭工所有醫療費用全由僱主負責, 故此中介重要性就要為外傭進行體檢, 若出現高血壓、糖尿病或懷孕的情況, 建議先徵詢醫生意見, 再作決定。
另一方面, 有些傭工曾來港工作, 但他/她們未有如實告知曾來工作, 令僱主以為傭工是首次來港工作, 這個情況下, 僱主須考慮傭工的可靠性及忠實程度, 而決定是否繼續申請其工作簽證。
僱傭中心的業務屬於協助他人找尋工作或向僱主提供員工,不論所經介紹的人士是在香港或在香港以外地區工作,都須申領職業介紹所牌照,及遵守《僱傭條例》第十二部及《職業介紹所規例》的規定。
由業內人士估計, 在2021年至今, 已申領職業介紹所牌照大約估計多達1400間左右, 而當中持有領事館認可牌照, 如菲律賓、印尼, 估計大約300-400間左右; 在僱傭行業中常常聽到「細牌」及「大牌」的疑問, 就是只持有勞工處發出牌照的職業介紹所, 俗稱為「細牌」; 及其持有勞工處牌照以外, 領事館認可牌照的話, 俗稱為「大牌」。
外傭中介公司的角色就是為準備僱主介紹有意來港工作的申請人,促進雙方背景了解,並為建立僱傭關係安排簽署「標準僱傭合約」。就此,外傭中介公司會為僱主及外傭辦理入境處及有關外傭輸出國駐港領事館所需的手續。另外,外傭中介公司會協調其海外合作夥伴(下稱「海外中介」)安排外傭接受身體檢查及職前培訓。
在揀選外傭時, 僱主當然希望找到一間穏妥的僱傭中心, 而一般有質量的僱傭中心是可登入勞工處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查詢, 而且有充足的外傭申請者、能提供專業意見、熟識相關勞工法例及規例, 能直接提交合約至領事館以及與海外中介直接聯繫, 這才能對僱主有一定的保障。原則上, 持有兩地牌照的中介公司, 經營成本比較高,每年須要領事館續牌及繳付相關會費, 亦為外傭提供在港的住宿; 以下是查詢各國領事館相關資料:
第一步: 勞工處介紹所專題網站
https://www.eaa.labour.gov.hk/tc/search.php
https://www.eaa.labour.gov.hk/tc/links.html
第二步: 各國領事館牌照查詢 :
若果僱傭中心在兩個地方都持有牌照,那麼就證明他們是正規的外傭僱傭公司了,可以放心聯繫他們聘請外傭。
外傭須在抵港後的30天內登記領取身份證。在香港生活,很多時需要出示身份證,以證明你作為香港居民的身分。因此,請你好好保存身份證;此外,法例規定年滿15歲或以上的人士應時刻隨身攜帶身份證。現時外傭可以使用網上服務進行預約,於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前, 須帶齊相關文件,如僱傭合約,入境簽證及護照。
網址: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hkic/bookregidcard.htm
如果你的身份證已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你必須在14天內向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觀塘(臨時)辦事處除外)報告並申請補領新證。如你在香港以外地方遺失身份證,則須在返回香港後的14天內,向人事登記辦事處報告及申領新證。在補領身份證時,如屬損壞或污損的個案,你必須把損壞或污損的身份證交回給登記主任。補領新證的費用爲港幣370元。因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而需要在人事登記辦事處緊急補領身份證的人士,可以無需預約,並於一般服務時段前往提供有關服務的人事登記辦事處,職員會因應個別情況提供協助。
外傭到港後, 須要到各國領事館報到, 讓當地國民認識香港生活情況及緊急情況下如何處理。以下是各國領事館的「迎新會」日子安排:
印尼領事館迎新會: 網上預約, 逢星期二下午3:00pm 至 5:00pm
菲律賓領事館迎新會: 網上預約
孟加拉領事館迎新會: 到港後, 電話預約
不少香港人都有聘請外籍家庭傭工,都會擔心他/她們健康問題,一般而言外傭在未到港工作前或到職前,都會要求外傭在當地或在港申請期間接受驗身先,抵港或申請完成後, 僱主會再為他/她們安排驗身,以確保沒有懷孕或傳染病;加上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僱主對外傭的健康狀況會更加緊張。僱傭公司建議基本驗身:
小便常規
大便常規
妊娠檢查 (身孕)
梅毒血清試驗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B型肝炎帶菌)
愛滋病毒抗體測試
肺癆菌總抗體(無照肺)
但因懷孕情況會有空窗期, 有機會未能有效偵測出來, 最好在外傭到港後3星期再做一次妊娠檢查, 才可以作凖.
《僱員補償條例》訂明,僱主要為家傭投保不少於1億港元保額的僱員補償保險(或稱勞保),假如聘請的是外傭,根據入境事務處標準僱傭合約,外傭受僱期內生病或受傷,不論是否與工作有關,僱主亦須為其提供免費醫療,意味若僱主沒有為外傭投保的話,就須一力承擔其醫療費用。
根據保監局,家傭保險主要涵蓋3大保障範圍,第一是法定的僱員補償保險(或稱勞保),第二是一系列醫療保障,例如門診、住院、物理治療、跌打和牙科等,視乎個別產品,最後是保障就外傭欺詐、不誠實行為及個人責任等而導致僱主的損失。
投保人必須為僱傭合約內的僱主,否則有機會導致保單失效。保障期內轉換受保的外傭,你可向保險公司辦理轉名手續。一般而言,僱主可將保單上的受保人轉為新聘請的外傭, 而家傭保險可能會就個別保障,如危疾、醫療保障等,設有等候期。假如你的外傭在等候期間傷病而引致醫療開支,你須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不少人對外傭享用香港公立醫院服務的收費有疑問。事實上,只要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所發香港身份證的外傭屬「符合資格人士」,在享用香港公立醫院服務時,只需繳付與本地居民相同的費用。根據醫管局,療養 / 復康、護養及精神科病床的住院費用為每天100港元,急症病床則收取入院費75港元和每天120港元的住院費用。
緊記每間保險公司細則及條款各有不同, 須直接查詢相關網站或保險從業員.
外傭來港或到職後, 為期2年合約的時間內, 會有一些問題出現, 須要由僱主去處理:
簽證過期問題
由於合約期內, 外傭護照有效期不足2年, 那他/她與僱主的工作簽證將會在護照有效日期前一個月就會失效, 但不等於合約已提早完成, 外傭須要辦理新護照後, 再安排申請延續餘下工作簽證, 可在網上辦理或由中介代勞.
外傭過境問題
續約或轉約的外傭, 在履行新合約時,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內的第十三條, 僱主須讓外傭返回其原居地放取不少於七天的有薪/無薪假期, 費用由僱主支付. 但有部份僱主急需要外傭幫忙, 因此, 要求外傭延期一年內回國放假. 其實, 入境處所指意思是, 外傭在合約生效後, 須在一年期內的指定日期完成出境及入境, 有些僱主誤會只須要出境, 入境時就有問題. 還有一些外傭忘記了回鄉, 一直留在香港, 簽證直接在香港失效. 這種情況下, 僱主可以到入境處申請延期, 但也須要滿足在一星期內離境的程序. 而滯留在海外的外傭, 僱主可以為外傭申請入境工作簽證, 但須時較長, 約2-3星期左右, 等到新簽證批出才訂機票或將機票改期.
外傭護照問題
由於外傭護照將會在合約期失效, 就算他/她己完成出、入境程序, 也須要到入境處延長工作簽證至完約, 因入境處職員有機會給予外傭的工作簽證在護照有效日期前一個月就會失效. 最好建議外傭能更換新護照後才出、入境, 一般情況下, 入境處職員會為外傭直接延期至合約期完成, 但也有例外, 務必在出、入境處後查看護照內的工作簽證日期與完約日期是否相同。
由於各國領事會都會有不同情況為外傭更換護照, 那可以直接到相關領事館查詢或到以下網站了解:
菲律賓領事館: https://hongkongpcg.dfa.gov.ph/
印尼領事館: https://kemlu.go.id/hongkong/id/pages/pengumuman_booking_paspor/227/about-service
泰國領事館查詢:https://www.protocol.gov.hk/tc/consular_detail.html?id=67
孟加拉領事館查詢:https://www.protocol.gov.hk/tc/consular_detail.html?id=45
柬埔寨領事館查詢: https://www.protocol.gov.hk/tc/consular_detail.html?id=47
斯里蘭卡領事館查詢 : https://www.cma.org.hk/tc/menu/69/market-information/country/details/181
外傭須在抵港後的30天內登記領取身份證。在香港生活,很多時需要出示身份證,以證明你作為香港居民的身分。因此,請你好好保存身份證;此外,法例規定年滿15歲或以上的人士應時刻隨身攜帶身份證。現時外傭可以使用網上服務進行預約,於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前, 須帶齊相關文件,如僱傭合約,入境簽證及護照。
網址: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hkic/bookregidcard.htm
如果你的身份證已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你必須在14天內向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觀塘(臨時)辦事處除外)報告並申請補領新證。如你在香港以外地方遺失身份證,則須在返回香港後的14天內,向人事登記辦事處報告及申領新證。在補領身份證時,如屬損壞或污損的個案,你必須把損壞或污損的身份證交回給登記主任。補領新證的費用爲港幣370元。因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而需要在人事登記辦事處緊急補領身份證的人士,可以無需預約,並於一般服務時段前往提供有關服務的人事登記辦事處,職員會因應個別情況提供協助。
外傭到港後, 須要到各國領事館報到, 讓當地國民認識香港生活情況及緊急情況下如何處理。以下是各國領事館的「迎新會」日子安排:
印尼領事館迎新會: 網上預約, 逢星期二下午3:00pm 至 5:00pm
菲律賓領事館迎新會: 網上預約
孟加拉領事館迎新會: 到港後, 電話預約
不少香港人都有聘請外籍家庭傭工,都會擔心他/她們健康問題,一般而言外傭在未到港工作前或到職前,都會要求外傭在當地或在港申請期間接受驗身先,抵港或申請完成後, 僱主會再為他/她們安排驗身,以確保沒有懷孕或傳染病;加上2020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僱主對外傭的健康狀況會更加緊張。僱傭公司建議基本驗身:
小便常規
大便常規
妊娠檢查 (身孕)
梅毒血清試驗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B型肝炎帶菌)
愛滋病毒抗體測試
肺癆菌總抗體(無照肺)
但因懷孕情況會有空窗期, 有機會未能有效偵測出來, 最好在外傭到港後3星期再做一次妊娠檢查, 才可以作凖.
《僱員補償條例》訂明,僱主要為家傭投保不少於1億港元保額的僱員補償保險(或稱勞保),假如聘請的是外傭,根據入境事務處標準僱傭合約,外傭受僱期內生病或受傷,不論是否與工作有關,僱主亦須為其提供免費醫療,意味若僱主沒有為外傭投保的話,就須一力承擔其醫療費用。
根據保監局,家傭保險主要涵蓋3大保障範圍,第一是法定的僱員補償保險(或稱勞保),第二是一系列醫療保障,例如門診、住院、物理治療、跌打和牙科等,視乎個別產品,最後是保障就外傭欺詐、不誠實行為及個人責任等而導致僱主的損失。
投保人必須為僱傭合約內的僱主,否則有機會導致保單失效。保障期內轉換受保的外傭,你可向保險公司辦理轉名手續。一般而言,僱主可將保單上的受保人轉為新聘請的外傭, 而家傭保險可能會就個別保障,如危疾、醫療保障等,設有等候期。假如你的外傭在等候期間傷病而引致醫療開支,你須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不少人對外傭享用香港公立醫院服務的收費有疑問。事實上,只要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所發香港身份證的外傭屬「符合資格人士」,在享用香港公立醫院服務時,只需繳付與本地居民相同的費用。根據醫管局,療養 / 復康、護養及精神科病床的住院費用為每天100港元,急症病床則收取入院費75港元和每天120港元的住院費用。
緊記每間保險公司細則及條款各有不同, 須直接查詢相關網站或保險從業員.
外傭來港或到職後, 為期2年合約的時間內, 會有一些問題出現, 須要由僱主去處理:
簽證過期問題
由於合約期內, 外傭護照有效期不足2年, 那他/她與僱主的工作簽證將會在護照有效日期前一個月就會失效, 但不等於合約已提早完成, 外傭須要辦理新護照後, 再安排申請延續餘下工作簽證, 可在網上辦理或由中介代勞.
外傭過境問題
續約或轉約的外傭, 在履行新合約時,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內的第十三條, 僱主須讓外傭返回其原居地放取不少於七天的有薪/無薪假期, 費用由僱主支付. 但有部份僱主急需要外傭幫忙, 因此, 要求外傭延期一年內回國放假. 其實, 入境處所指意思是, 外傭在合約生效後, 須在一年期內的指定日期完成出境及入境, 有些僱主誤會只須要出境, 入境時就有問題. 還有一些外傭忘記了回鄉, 一直留在香港, 簽證直接在香港失效. 這種情況下, 僱主可以到入境處申請延期, 但也須要滿足在一星期內離境的程序. 而滯留在海外的外傭, 僱主可以為外傭申請入境工作簽證, 但須時較長, 約2-3星期左右, 等到新簽證批出才訂機票或將機票改期.
外傭護照問題
由於外傭護照將會在合約期失效, 就算他/她己完成出、入境程序, 也須要到入境處延長工作簽證至完約, 因入境處職員有機會給予外傭的工作簽證在護照有效日期前一個月就會失效. 最好建議外傭能更換新護照後才出、入境, 一般情況下, 入境處職員會為外傭直接延期至合約期完成, 但也有例外, 務必在出、入境處後查看護照內的工作簽證日期與完約日期是否相同。
由於各國領事會都會有不同情況為外傭更換護照, 那可以直接到相關領事館查詢或到以下網站了解:
菲律賓領事館: https://hongkongpcg.dfa.gov.ph/
印尼領事館: https://kemlu.go.id/hongkong/id/pages/pengumuman_booking_paspor/227/about-service
泰國領事館查詢:https://www.protocol.gov.hk/tc/consular_detail.html?id=67
孟加拉領事館查詢:https://www.protocol.gov.hk/tc/consular_detail.html?id=45
柬埔寨領事館查詢: https://www.protocol.gov.hk/tc/consular_detail.html?id=47
斯里蘭卡領事館查詢 : https://www.cma.org.hk/tc/menu/69/market-information/country/details/181
根據現時本港入境事務處規定,香港居民如欲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勞資雙方均要簽訂一份 標準僱傭合約 (ID 407)。除此合約外,其他合約均不獲認可。 標準僱傭合約 (ID 407)於2016年11月經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修定,自2017年1月起,入境事務處只接受新修定之合約。
以上資料純粹提供給僱主作參考, 並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見, 應查詢相關網站及各區勞工處: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根據現行入境處條例, 並未限制外傭在港工作年期, 《標準僱傭合約》(ID 407)訂立合約期為2年, 若僱主及外傭願意的情況下, 合約可每2年續一次, 直至任何一方拒絕續約。在現在個案中, 我們也曾見過已在港工作超過40年的外傭, 年齡已達70歲以上, 現在還為僱主家中工作. 這方面, 是不少外傭喜歡來香港工作原因之一 。
以上資料純粹提供給僱主作參考, 並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見, 應查詢相關網站及各區勞工處: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家務安排已列明於合約內, 傭工只可以在僱主的住所執行家務職責。傭工根據本僱傭合約執行的家務職責, 並不包括駕駛任何類型的車輛, 不論駕駛目的為何, 亦不論該車輛是否屬於僱主所有。家務職責包括下列的工作: 家庭雜務、煮食、照顧家中年老人士、褓姆、照顧小孩、若有工作要增加, 須要事先說明及入境處批准. 當僱主要求傭工清潔窗戶向外的一面, ("外窗"), 而該窗戶並非位處地面、毗鄰露台(可合理地供傭工安全工作)或公用走廊等地方, 則必須符合以下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清潔外窗: (I) 被清潔的窗戶須己安裝窗花, 而該窗花須鎖上或被固定, 以防止窗花被開啟; 及(II) 傭工除了手臂外, 身體其他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以上內容輯錄於《標準僱傭合約》(ID 407 ) 的住宿及家務安排, 主要是希望提供多些資料給僱主參考,並不構成任何的法律意見、指引或聲明,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諮詢相關網站及各區勞工處: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僱主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該膳食津貼將由現時每月不少於1,236元。
香港樓宇的面積平均較細小, 能提供獨立工人房的並不普遍, 但僱主應給予傭工合適及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不適當住宿安排的例子有: 傭工須要睡於攞放在走廊而沒有私人空間的臨時床舖和與異性成人/青少年同住一房間。
以上資料純粹提供給僱主作參考, 並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見, 應查詢相關網站及各區勞工處: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支付工資
短付工資
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下扣除外傭的工資
以上資料純粹提供給僱主作參考, 並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見, 應查詢相關網站及各區勞工處: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香港的勞工法例(包括主要的兩條法例即《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外傭因此享有和本地工人相同的僱傭權益及保障(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生育保障、疾病津貼、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
以上內容輯錄於《標準僱傭合約》(ID 407 ), 主要為僱主提供參考資訊,並不構成任何的法律的意見、指引或聲明,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相關網站, 諮詢各區勞工處: 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根據勞工僱傭條例 (香港法例第 57 章) , 不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約, 僱主亦必需支付外傭返回原居地之機票及交通津貼。僱主與外傭終止日期之7日內, 須填寫ID 407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 郵寄或傳真至入境事處有關終止合約之事宜, 如此同時,表格亦須給予外傭副本作記錄。
終止合約計算:
以上資料純粹提供給僱主作參考, 並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見, 應查詢相關網站及各區勞工處: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第7(a)條:倘傭工在合約終止或期滿後,因受阻而被迫延遲離港,他/她應在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前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延期留港一段短時間。在該傭工自願延期留港期間,僱主無須給予津貼。第7(b)條款:所謂採取最直接路線返回原居地,通常是指傭工以最快捷的路線返回原居地,而途中不會受到不當延誤或出現偏離。所選擇的路線是否最直接,須視乎個別情況而定,例如是否有直航班機或其他合適便利的交通工具往來兩地。傭工並非以最直接路線返回原居地的例子如:傭工因私人理由在途中停留。
印尼領事館與外傭僱主的協議書上也列明, 僱主給予外傭來回程的機票, 須要有最少二十公斤行李艙.
以上內容輯錄於《標準僱傭合約》(ID 407 ), 主要為僱主提供參考資訊,並不構成任何的法律的意見、指引或聲明,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相關網站及諮詢各區勞工處: 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https://webapp.es2.immd.gov.hk/applies2-client/static/faq/pmt/zh-HK/pmt_submission_faq.html
按照《僱員補償條例》第四部的規定而購買的保險,一般並不包括非因受僱工作而引致的疾病或意外但須由僱主負責的醫療費用。僱主應就《僱員補償條例》、《僱傭條例》、普通法及本條例所規定須負的法律責任和或須承擔的醫療費用及其他開支,考慮為傭工購買較全面的保險。
根據《僱傭條例》,傭工在受僱的首十二個月內,每受僱滿一個月,可享有兩日有薪病假,其後則每服務滿一個月即可享有四日有薪病假。有薪病假最高可累積至一百二十日。每日的疾病津貼相等於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連續放取病假不足四天,傭工便不能領取疾病津貼。
以上內容輯錄於《僱員補償條例》、《僱傭條例》, 主要為僱主提供參考資訊,並不構成任何的法律的意見、指引或聲明,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相關網站, 諮詢各區勞工處: 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女外籍家庭傭工如符合以下條件,有權享有連續14週的有薪產假:
如外傭希望返回原居地分娩及放取產假,你可向僱主提出要求,以便雙方討論及協議有關安排。
如外傭意外懷孕,她可向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電話:2343 2255)或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電話:2572 2222)獲取諮詢及輔導服務。
以上內容輯錄於勞工處及入境處網站, 主要為僱主提供參考資訊,並不構成任何的法律的意見、指引或聲明,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相關網站及諮詢各區勞工處: https://www.fdh.labour.gov.hk/tc/faq.html
外傭若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受傷的外傭應盡快通知僱主有關意外,而僱主必須在工傷意外發生後14天(死亡個案為7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僱員如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指明的職業病,可獲得與意外工傷同樣的補償及保障。
僱主有責任為因工受傷的外傭作出賠償,請了解更多有關工傷的資訊, 網址: https://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1.htm
外傭借貸情況日趨嚴重, 她們有不同渠道及形式得到借貸, 令僱主無從稽考。
僱主亦不可以藉此原因直接解僱外傭; 但個人借貸問題對僱主構成騷擾,僱主可以書面發出警告其個人問題構成對僱主騷擾及帶來的影響, 要求外傭在警告期內解決相關問題, 否則, 僱主會採取行動即時解僱外傭,由於屬嚴重過失,僱主不需給予賠償通知金。在解僱外傭後,或遇上外傭借錢然後潛逃,僱主應立即填寫「ID 407E」終止外傭合約通知書給人民入境事務處,證實外傭已經離職或斷約。而財務公司收到入境處通知後就不可以再向僱主追債,否則會被吊銷牌照。
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相關網站及諮詢各區勞工處: https://www.fdh.labour.gov.hk/tc/faq.html
根據現時本港入境事務處規定,香港居民如欲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勞資雙方均要簽訂一份 標準僱傭合約 (ID 407)。除此合約外,其他合約均不獲認可。 標準僱傭合約 (ID 407)於2016年11月經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修定,自2017年1月起,入境事務處只接受新修定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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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入境處條例, 並未限制外傭在港工作年期, 《標準僱傭合約》(ID 407)訂立合約期為2年, 若僱主及外傭願意的情況下, 合約可每2年續一次, 直至任何一方拒絕續約。在現在個案中, 我們也曾見過已在港工作超過40年的外傭, 年齡已達70歲以上, 現在還為僱主家中工作. 這方面, 是不少外傭喜歡來香港工作原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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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務安排已列明於合約內, 傭工只可以在僱主的住所執行家務職責。傭工根據本僱傭合約執行的家務職責, 並不包括駕駛任何類型的車輛, 不論駕駛目的為何, 亦不論該車輛是否屬於僱主所有。家務職責包括下列的工作: 家庭雜務、煮食、照顧家中年老人士、褓姆、照顧小孩、若有工作要增加, 須要事先說明及入境處批准. 當僱主要求傭工清潔窗戶向外的一面, ("外窗"), 而該窗戶並非位處地面、毗鄰露台(可合理地供傭工安全工作)或公用走廊等地方, 則必須符合以下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清潔外窗: (I) 被清潔的窗戶須己安裝窗花, 而該窗花須鎖上或被固定, 以防止窗花被開啟; 及(II) 傭工除了手臂外, 身體其他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以上內容輯錄於《標準僱傭合約》(ID 407 ) 的住宿及家務安排, 主要是希望提供多些資料給僱主參考,並不構成任何的法律意見、指引或聲明,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諮詢相關網站及各區勞工處: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僱主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該膳食津貼將由現時每月不少於1,236元。
香港樓宇的面積平均較細小, 能提供獨立工人房的並不普遍, 但僱主應給予傭工合適及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不適當住宿安排的例子有: 傭工須要睡於攞放在走廊而沒有私人空間的臨時床舖和與異性成人/青少年同住一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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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資
短付工資
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下扣除外傭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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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勞工法例(包括主要的兩條法例即《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外傭因此享有和本地工人相同的僱傭權益及保障(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生育保障、疾病津貼、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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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工僱傭條例 (香港法例第 57 章) , 不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約, 僱主亦必需支付外傭返回原居地之機票及交通津貼。僱主與外傭終止日期之7日內, 須填寫ID 407終止僱傭合約通知書, 郵寄或傳真至入境事處有關終止合約之事宜, 如此同時,表格亦須給予外傭副本作記錄。
終止合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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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第7(a)條:倘傭工在合約終止或期滿後,因受阻而被迫延遲離港,他/她應在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前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延期留港一段短時間。在該傭工自願延期留港期間,僱主無須給予津貼。第7(b)條款:所謂採取最直接路線返回原居地,通常是指傭工以最快捷的路線返回原居地,而途中不會受到不當延誤或出現偏離。所選擇的路線是否最直接,須視乎個別情況而定,例如是否有直航班機或其他合適便利的交通工具往來兩地。傭工並非以最直接路線返回原居地的例子如:傭工因私人理由在途中停留。
印尼領事館與外傭僱主的協議書上也列明, 僱主給予外傭來回程的機票, 須要有最少二十公斤行李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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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僱員補償條例》第四部的規定而購買的保險,一般並不包括非因受僱工作而引致的疾病或意外但須由僱主負責的醫療費用。僱主應就《僱員補償條例》、《僱傭條例》、普通法及本條例所規定須負的法律責任和或須承擔的醫療費用及其他開支,考慮為傭工購買較全面的保險。
根據《僱傭條例》,傭工在受僱的首十二個月內,每受僱滿一個月,可享有兩日有薪病假,其後則每服務滿一個月即可享有四日有薪病假。有薪病假最高可累積至一百二十日。每日的疾病津貼相等於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如連續放取病假不足四天,傭工便不能領取疾病津貼。
以上內容輯錄於《僱員補償條例》、《僱傭條例》, 主要為僱主提供參考資訊,並不構成任何的法律的意見、指引或聲明,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相關網站, 諮詢各區勞工處: 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1.htm
女外籍家庭傭工如符合以下條件,有權享有連續14週的有薪產假:
如外傭希望返回原居地分娩及放取產假,你可向僱主提出要求,以便雙方討論及協議有關安排。
如外傭意外懷孕,她可向社會福利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電話:2343 2255)或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電話:2572 2222)獲取諮詢及輔導服務。
以上內容輯錄於勞工處及入境處網站, 主要為僱主提供參考資訊,並不構成任何的法律的意見、指引或聲明,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相關網站及諮詢各區勞工處: https://www.fdh.labour.gov.hk/tc/faq.html
外傭若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受傷的外傭應盡快通知僱主有關意外,而僱主必須在工傷意外發生後14天(死亡個案為7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僱員如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指明的職業病,可獲得與意外工傷同樣的補償及保障。
僱主有責任為因工受傷的外傭作出賠償,請了解更多有關工傷的資訊, 網址: https://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1.htm
外傭借貸情況日趨嚴重, 她們有不同渠道及形式得到借貸, 令僱主無從稽考。
僱主亦不可以藉此原因直接解僱外傭; 但個人借貸問題對僱主構成騷擾,僱主可以書面發出警告其個人問題構成對僱主騷擾及帶來的影響, 要求外傭在警告期內解決相關問題, 否則, 僱主會採取行動即時解僱外傭,由於屬嚴重過失,僱主不需給予賠償通知金。在解僱外傭後,或遇上外傭借錢然後潛逃,僱主應立即填寫「ID 407E」終止外傭合約通知書給人民入境事務處,證實外傭已經離職或斷約。而財務公司收到入境處通知後就不可以再向僱主追債,否則會被吊銷牌照。
僱主應同時參考有關法例原文及相關網站及諮詢各區勞工處: https://www.fdh.labour.gov.hk/tc/faq.html
續約傭工申請階段 (在港轉約或解約文件流程)
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第四部
(客戶 * 正常6-8 星期內 / 補文件 8-12 星期內) - 需時約45至60日
第五部
第六部
完成申請期需時約: 8至12個星期左右 (視乎傭工延後一年假期或即時回國放假)
對於僱主來講, 與現任外傭續約是最好的事, 首要是續約費用比較便宜, 另外, 外傭已完全熟識家中的日常生活及安排.
但也有一些問題須要考慮, 若外傭已工作滿2年, 那就要看看外傭的表現才作決定續約與否. 因24個月之合約後, 會涉及到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問題, 若外傭一直以來, 僱主對外傭的工作表現十分滿意, 那續約是理所當然; 若以往工作表現只是平平, 踏入第5年時, 其工作表現比以往還要遜色的話, 不排除僱主會作出終止僱傭關係的決定. 屆時那僱主有損失了.
若僱主決定不續約的話, 那須要在4至5個月內開始揀選新外傭, 這樣會避免真空期的出現, 而以菲傭為例, 由海外申請期大約2-3個月左右時間, 而印尼傭也比較長申請期, 大約4至5個月內才完成.
外傭在完約前的42天內, 入境處接受為合約完成而更換僱主, 但僱主須要在個一月前通知, 否則, 外傭有權利追回代通知期相對的金錢.
續約傭工申請階段 (在港轉約或解約文件流程)
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第四部
(客戶 * 正常6-8 星期內 / 補文件 8-12 星期內) - 需時約45至60日
第五部
第六部
完成申請期需時約: 8至12個星期左右 (視乎傭工延後一年假期或即時回國放假)
對於僱主來講, 與現任外傭續約是最好的事, 首要是續約費用比較便宜, 另外, 外傭已完全熟識家中的日常生活及安排.
但也有一些問題須要考慮, 若外傭已工作滿2年, 那就要看看外傭的表現才作決定續約與否. 因24個月之合約後, 會涉及到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問題, 若外傭一直以來, 僱主對外傭的工作表現十分滿意, 那續約是理所當然; 若以往工作表現只是平平, 踏入第5年時, 其工作表現比以往還要遜色的話, 不排除僱主會作出終止僱傭關係的決定. 屆時那僱主有損失了.
若僱主決定不續約的話, 那須要在4至5個月內開始揀選新外傭, 這樣會避免真空期的出現, 而以菲傭為例, 由海外申請期大約2-3個月左右時間, 而印尼傭也比較長申請期, 大約4至5個月內才完成.
外傭在完約前的42天內, 入境處接受為合約完成而更換僱主, 但僱主須要在個一月前通知, 否則, 外傭有權利追回代通知期相對的金錢.